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卫星电话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应急卫星电话(以下简称卫星电话)管理使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升“三断”(断网、断电、断路)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保障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卫星电话管理的重要性
卫星电话是应对“三断”极端情况最有效的语音通信保底手段,是“三断”情况下的“生命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卫星电话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长时间通信失联。
二、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加强卫星电话的管理
(一)严格分发配置。卫星电话是应急专用通信设备,要按照立项采购时明确的用途和使用对象进行分发配置,按需领用,用后交还,不得普惠性发给个人。重点将卫星电话配备给各级应急指挥部、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高风险乡镇应急值班室、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值班室和灾害信息员等重要应急工作场所、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易“三断”行政村必须配备至少一台卫星电话,确保“三断”情况下行政村有保底可靠的通信手段,不出现失联情况。
(二)建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队伍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管理制度,动态更新人员、装备台账并逐级汇总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加强训练维护。组织开展卫星电话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对星校准等技能,提高实战能力。管理和使用人员要保管好卫星电话,定期检查卫星电话,确保不欠费、电量足、功能正常,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可用。卫星电话在故障后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不具备维修价值等情况由各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三、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卫星电话的检查调度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市本级卫星电话的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内县(区)卫星电话的管理,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卫星电话的管理。卫星电话在应急响应期间需保持24小时待机,确保在“三断”情况下可随时上报信息。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每年汛期、防火重点期前分别对辖区内卫星电话进行全覆盖联通测试,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市本级卫星电话进行全覆盖联通测试,并对所属县(区)卫星电话进行抽查,测试和抽查情况由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不定期对全省卫星电话进行抽查。
联系人:蔡辉0791-85257032;章歆羡 18179111189。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